《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实施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柳州市委员会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后文简称《人才新政2.0》)中“(十五)支持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文件要求,结合国家、自治区对科技人才工作新的要求和柳州市深入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发展战略的需求,决定起草制定《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实施暂行办法》(后文简称《办法》)。
二、政策制定依据
《柳州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才集聚更大力度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柳发〔2022〕7号)。
三、文件构成
本办法包含六章,共十二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奖励对象及标准、第三章为申报条件及材料、第四章为申报程序、第五章为监督管理、第六章为附则。
四、主要内容
(一)奖励对象和方式
1.柳州市引进的人才在柳创办的企业参加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相应等次的予以奖励。
(1)对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资金奖励。
(2)对参加自治区级(省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资金奖励。
(3)对参加柳州市人民政府组织的创业创新赛事获得一等奖的项目,给予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对同一获奖创业项目只奖励一次,就高不就低。
2.引进人才创业项目在柳州市实施后形成规模或直接创办规模以上企业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高层次人才集聚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经评定分为 A、B、C 三个等次,分别给予300万、200万、100万元的奖励。
3.如申报引进优秀人才创业支持奖励同时或已经获得市本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奖励的,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
(三)申报人才创业项目支持奖励程序:
1.发布通知。柳州市引进优秀人才创业奖励资金的申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明确申报单位需提交的申请材料、综合评价标准和工作流程等相关要求;
2.申报推荐。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填写有关申报材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报市科学技术局;
3.材料审查。市科学技术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综合评价环节;
4.综合评价。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视情况邀请申报单位参与答辩,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由专家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报市科技局;
5.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察的结果,市科学技术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研究确定拟奖励名单,在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社会各界对公示有异议的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市科学技术局对异议信息进行核查和处理;
6.结果审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奖励名单,经市科学技术局党组会研究后,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7.结果公布。由市科学技术局发文公布。
8.兑现奖励。由市科学技术局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拨付,兑现奖励。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