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投资促进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来源: 柳州市投资促进局  |   发布日期: 2016-01-07 00:00   


柳州市投资促进局2015年政府

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根据《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现将我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柳州市投资促进局”专栏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投资促进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三中路66号政府办公楼8楼,邮编:545001,电话:2632792、传真:2632752)。


一、概述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办〔2008〕43号)和《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七项制度的通知》(柳政办〔2009〕1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增加业务办理透明度,为我市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明确了局办公室和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为投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各项工作。并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招商服务窗口,配备了两名专兼职人员以及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更好地为外来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受到了外来投资者的一致好评。


3.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教育。一年来,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积极参加我市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并在实际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公开信息电子化达100%。我局政务网站公开的内容包括: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职能、法规公文、发展规划、工作动态、招商公告以及其他信息等。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财政预算决算报告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5%;领导分工1条占总体的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开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的名称(投资服务窗口)、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邮政编码。截止2015年底,该窗口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此外,2015年我局共接到群众来电、来人咨询1000多人次,均已采取直接答复、当面答复或者书面答复的形式答复完毕;公众监督(含咨询、投诉和建议等)0件,已办理,件,办结率100%。


四、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由于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


我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为公众信息查询提供便利,更好地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3.继续完善,进一步健全招商服务窗口职能


我局将进协助审批局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外资审批的移交工作,更好地投资者提供快速便捷的咨询服务。









201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