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政规〔2019〕56号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促进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柳州市
促进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柳政规〔201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柳州市促进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柳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柳州市促进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智能家电产业的发展,促进智能家电产业做大、做强、做优,着力培育我市经济发展新增长极,推进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特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部署和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通过龙头企业的引进,实现智能家电产业集聚,逐步形成覆盖全产业链的智能家电制造基地,打造立足西南,面向东盟,辐射“一带一路”的智能家电产业基地。
(二)发展定位
以发展智能、健康、节能、环保的中高端电器为主线,重点发展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积极发展电视机等黑色家电、协调发展厨房和家居用小家电,形成白色家电、黑色家电、小家电等多点发展格局。同步发展智能家居生态硬件产品。
二、发展目标
到2022年,全市智能家电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智能家电产业集群初步形成,上下游产业配套基本完善。到2025年,争取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拓展合作深度与广度,培育壮大龙头企业。以建设柳州粤桂智能家电产业集聚区项目为契机,充分发挥我市良好的工业基础和承载能力,进一步拓展与家电龙头企业在白色家电、小家电等产业的合作,促进企业产能迅速提升。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完整产业链。以“围绕主业抓配套”和“壮大配套引主业”为指引,强化招商引资的针对性,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渤海湾等重点地区招商,承接家电产业梯度转移,着力引进家电行业十强企业。积极引进配套企业、第三方服务企业,构建上下游配套完善的产业链。
(三)鼓励提高本地配套率,提高产业综合实力。支持整机企业带动配套企业落户柳州。鼓励引导本市现有钣金件、注塑件、集成电路板、线束等生产企业进入家电企业产品配套体系,提升本地配套率,提高家电产业综合实力。
(四)加强自主创新,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支持、鼓励企业研发平台落户柳州,推动形成创新驱动的产业合作新模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高科技人才(项目团队)。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创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提升企业研发水平。以企业研发平台、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为依托,推动“产学研”结合,跟踪、引进和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提高家电产业的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和关键技术掌握能力。
(五)优化营商环境,加速产业发展。做好产业集群的规划制定和培育工作,提高集群规模实力和影响力。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建设。推动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检验检测、融资、培训、管理咨询等全方位服务。全市现行扶持企业发展的有关人才引进、科技研发、市场开拓、职业培训、外贸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优先扶持家电产业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支持企业转型升级
1. 资金保障。从现有挖潜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智能家电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级财政资金支持。
2. 提高财政资金对家电企业技改项目的补助比例。支持家电整机企业发展,对于生产家电终端产品的技改项目,市级挖潜改造资金补助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
3. 产业发展基金扶持。鼓励和引导市级产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家电业重点项目建设。
(二)鼓励招商引资
4. 工业招商奖励。对新引进的项目根据其生产设备投资额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新引进的企业已获得落户奖励后增资,且增资后规模达到更高一档规定的,给予对应标准的落户奖励,但增资前已获得的奖励额度予以扣除。
5. 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一事一议”。投资规模大、税收数额高和社会效益好的新引进重点工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启动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程序,促进项目落地。
(三)鼓励创新提质
6. 技术创新奖励。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平台建设力度。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认定的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300万元人民币(企业获得同级别中心的,只享受一次奖励)。
7. 企业增产增效奖励。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当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和10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四)强化用地保障
8. 保障土地供应。对产业重点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工业项目属于国家、自治区及柳州市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底价。
五、其他
本措施执行年限为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