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桂商资发〔2015〕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年柳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7月16日至10月15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本次年报统一实施无纸化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登录联合年报系统(http://lhnb.gov.cn/)进行填报。年报内容为2014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经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企业填报后可在10月15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二、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年度报告。2015年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下一年度起参加联合年报。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三、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应向社会公示的,将在联合年报结束后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公示平台”(http://gongshi.lhnb.gov.cn/)向社会公示。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转发商务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桂商资发〔2015〕2号,请在本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查阅)
柳州市投资促进局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