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投资促进局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的通知
柳招商通字〔2014〕4号
各在柳外商投资企业:
全国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简称联合年检)已于2014年取消,改为实行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简称联合年报)。现将《商务部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 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4〕175号)(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结合我市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4月21日至6月30日为外商投资企业填报联合年报时间,年报内容为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及有关基础信息变更情况。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和填报年度报告。
二、本次年报统一实施无纸化申报,外商投资企业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运营情况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网址http://china.lhnj.gov.cn/frame/login.aspx(以下简称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进行填报,企业用户名及密码与原联合年检一致。企业填报后可在6月30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三、实施联合年报后,外商投资企业不需要向我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也不需要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副本来加盖年检印章。
四、联合年报信息将通过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在联合年报各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并将在该系统中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对未按时、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将密切沟通并按照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对2013年新设立的企业,我局外资管理科将集中开展网上联合申报及共享系统的填报培训工作,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外商投资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联系人:外资管理科 陈燕珍
电话:2832920、18677207323
附件:商务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统计局、外汇局《关于开展2014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经营状况联合申报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4〕175号)附件请在资料下载中下载。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