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投资促进条例》第四期解读

来源: 广西投资促进局  |   发布日期: 2021-10-13 17:30   



导读

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以诚信招商、以服务安商,才能激烈的竞争中取胜。在此前第三期的解读里,我们介绍了《条例》的上层架构体系。这次来谈谈「它」对于组织干部的约束与激励。


“旧账”往往是事关项目能否进行的关键问题,地方上的政策大多具有连续性,如果“新官”不理旧事,会严重影响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也会影响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这是一个地方综合竞争力和地方软实力的重要体现。而对“旧账”的态度,既考验“新官”的责任担当,也考验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因此《条例》中明确,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投资促进过程中承诺的投资条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


对承诺的事项和签订的合同应当依法履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部门或者人员更替、机构或者职能调整、规划调整或者政策变化等理由单方违约毁约。


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确实无法履行的,应当积极协商解决;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古话说,赏罚信明,施与有节。对于相关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规束,更需要一定的容错与激励机制。


激励,在管理工作中,属于难中之难,但又是重中之重。


工作中常常会遇到这些问题:


所谓的激励无非是完成KPI,奖励一两千;


激励政策做了,但是门槛非常高,努力到死也达不到;


激励政策给了,也做到了,但是上级不兑现。

对于招商工作来说,激励是激发热情、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完善和加强干部考核,对干部开展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考核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


01



《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2019年4月中央出台《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干部考核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02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

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出明确要求。


03



《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

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广西招商引资绩效考评办法(试行)》,对“十三五”期间的投资促进工作以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条例》中明确,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投资促进目标责任制度、激励制度和考评体系,对承担投资促进目标任务的设区市和自治区相关单位完成情况实行绩效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设区市可以优先安排土地等指标。


自治区建立投资促进容错机制,鼓励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探索投资促进的创新措施。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追责。


经确定予以免责的单位和个人,在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职称评聘等方面不受影响。


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干扰经济社会发展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受到不实反映或者诬告陷害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及时予以纠正,并消除负面影响。


投资促进工作与客商打交道,与产业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在工作中对创造性、创新性、突破性的要求比较高,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具有前瞻性的思维、创造性的手段,最大限度的招引客商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