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 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便于政策理解,现解读如下:
问、制定《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柳州市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柳发〔2018〕17号,以下简称“人才新政”),我局于2019年3月发布了《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柳人社规〔2019〕1号),以充分发挥人才新政的引才聚才作用。试行版实施以来,对落实人才新政,推动柳州人才工作,为来柳人才落实优惠待遇发挥了重要作用,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结合试行过程中收到的优化建议和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出诸多亟待优化之处。为了完善人才工作机制,简化办理手续和申报材料,减少办结时限,简证便民,更好地落实人才新政,发挥人才政策的引才聚才作用,解决人才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有必要重新完善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
我局从试行版发布之后便开始搜集问题和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各方意见,制定工作主要从群众办事的便利性出发,简化办理程序,精简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重复材料,提高工作效率,更快更好地落实人才新政,加强柳州市人才队伍建设,为柳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问、《细则》的作用是什么?
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是落实人才新政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对人才认定和人才奖补等相关内容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进行明确和规范,兑现柳州市人才新政的各项优惠政策。
问、《细则》的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有哪些?
一、《细则》对人才认定、高端人才(团队)生活补助、万千学子入柳人才生活补助、非柳州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来柳面试或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新进博士后工作站的博士后人员生活补助、博士后出站人员科研经费、人才购房补贴、人才租房补贴、引才荐才奖励、在职学历深造奖励、优秀人才创业柳州奖励、编制柳州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等十二个人才项目的办理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包括办理程序、时限、所需材料等内容。
二、《细则》后半部分对一系列人才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机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主要包括服务期内离柳人才的奖补资金处理办法,取消申报、退回(停发)奖补资金的程序,服务期内在市区内变更用人单位的登记手续等。
三、人才分类认定分为E类以上和F类以下两种情况,E类以上无论是什么性质的单位,认定材料均提交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公示并反馈认定结果。F类以下的根据单位性质提交至对应的主管审核部门(含各部委办局、城区、开发区人社局等,下同),由主管审核部门审核公示并反馈认定结果,市人社局不再对主管审核部门的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四、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本次制定的细则,将所有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从每月或每季度的5日修改为15日,主要是为了避开假期,让用人单位有充足的工作日来安排申报工作和提交材料的时间。
问、《细则》与2019年发布的《柳州市人才分类认定和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柳人社规〔2019〕1号)有什么区别?两个文件之间存在什么关系?
《细则》是在试行版的基础上修订形成的,比试行版更加适应群众办事需要,简化了办理程序,精简了申报材料,完善了工作机制,以便更高效地落实人才新政,兑现人才优惠政策。《细则》实施之日起,试行版同时废止,符合办理条件的人才和引才单位,今后将按《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试行版不再作为办理依据。